一、主要职责
(1)承担铁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7)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工矿(指非煤矿山、下同)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9)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
(10)承办区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