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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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简报第二期





     
 

铁东区关于落实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检查方案

各乡(镇)街、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区直相关部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根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喜杰对 “在国庆节期间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批示,结合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政办明电[2008]56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检查的重点范围
以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为主线,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特别要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化工、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等重要行业和领域,学校、医院、宾馆、洗浴、娱乐、商场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重点检查。以强化管理、监督为手段,以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为目标,切实整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及方法
这次检查从2008年9月25日开始至10月6日结束。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区直相关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负责牵头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分别对各乡(镇)街、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区直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重点督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带班值班落实情况;
(三)各类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四)劳动防护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五)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预案;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七)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八)重点行业、领域和重要部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工作牵头部门和职责
此次检查,以行业管理部门为牵头单位,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尤其是消防部门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工作予以严查。
1、区旅游局牵头,乡(镇)配合,对全区的旅游景区、游乐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旅游景区的安全。
2、区交通局牵头,区农林水利局配合,组织对节日运输、营运农用车辆技术性能和状况、乘客携带物品情况、超员超载、非法农用车载客现象和森林防火、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
3、区建设局牵头,区安监局配合,组织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临时用电、塔吊拆安装、施工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4、区安监局牵头,国土、工商、公安、消防、供电等部门配合,结合对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各类隐患进行检查。
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东分局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对全区食品药品市场开展检查。
6、区文体局牵头,消防和电力部门配合,对全区歌舞厅、影剧院、网吧;区商务局牵头,消防和电力部门配合,对全区宾馆、旅店、商场、市场;区卫生局牵头,消防和电力部门配合,对全区医院、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电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以及电路完好,杜绝电路火灾发生。
7、区教育局牵头,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学校、幼儿园、校办工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学校的防火安全。
8、区人防办牵头,安监局配合,对全区人防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9、乡镇街、铁东经济开发区、按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铁东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好此次检查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铁东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分工,细化责任,恪尽职守。在认真执行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检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这项检查的实效性。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严格制度,严密监管,消除监管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乡(镇)街、铁东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及各牵头单位要在10月6日前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及在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全面掌握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重大问题,并于10月8日前将全区检查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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