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班的通知
铁东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
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
管人字[2002]123号)、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和四安监管字[2005]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铁东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再培训,现就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6年8月份前所有参加过安全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再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2、安全科学技术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5、典型事故案例。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为
2007年4月21日
8时开始(一天)。
2、培训地点在铁东区二马路小学会议室(五楼)。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吉省价收函字[2003]18号文件规定,再培训每人收取185元。培训费用包括授课费、资料费、考务费等。
五、有关事宜
参加培训的人员需携带下列材料:
再培训人员需要带首次培训证书,否则视为首次参加培训。
二00七年四月十二日